房产知识—[ 住房保障 ]
廉租房服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家庭所有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或申请家庭中至少二人取得本市市区常住户籍1年以上;
(二)家庭上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850元(含);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低保、特困家庭,70岁以上年老孤寡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二、保障标准:
(一)保障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单身家庭28平方米,二人家庭45平方米,三人家庭58平方米,四人及以上家庭68平方米。
(二) 保障补贴标准,市区低保、特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元,市区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元;乡镇低保、特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元,乡镇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元。
三、申请流程:
街道(或镇政府)受理→材料初审→材料复审(会审)→实地调查→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实施补贴或实物配租
四、联系方式:
启东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电话:0513-83116505
五、申请表格: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申请表 下载
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家庭所有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或申请家庭中至少二人取得本市市区常住户籍1年以上;
(二)家庭上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850元(含);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低保、特困家庭,70岁以上年老孤寡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二、保障标准:
(一)保障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单身家庭28平方米,二人家庭45平方米,三人家庭58平方米,四人及以上家庭68平方米。
(二) 保障补贴标准,市区低保、特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元,市区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元;乡镇低保、特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元,乡镇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元。
三、申请流程:
街道(或镇政府)受理→材料初审→材料复审(会审)→实地调查→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实施补贴或实物配租
四、联系方式:
启东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电话:0513-83116505
五、申请表格: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申请表 下载
摘自: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